通知公告
关于批准吸收浙江省地质学会新会员和调整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浙江省地质学会 | 发布时间: 2018-01-30 | 94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各会属组织、各理事单位:

经本人申请、理事单位推荐和学会秘书处审核,学会第九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批准:

一、王国京等25人为浙江省地质学会会员(同时也是中国地质学会会员)

1.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1人)

王国京

2.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1人)   

郑金龙

3.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1人)

赵  卓

4.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1人)

金  宏

5. 浙江大学(1人)

周  杰

6.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1人)

毛佩筱(女)

7. 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5人)

张福平、周  莹(女)、黄  剑、周  炜、车正声

8.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2人)

周良慧(女)、胡旭嫣(女)

9. 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省核工业262大队)(1人)

魏盛辉

10.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1人)

王  瑜(女)

11. 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1人)

王岩国

12.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1人)

李凯琳(女)

13. 浙江煤炭地质局综合物探测量队(1人)

田红霞(女)

14. 浙江煤炭地质勘查院(3人)

胡祖国、诸晓锋、李  伟

15.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1人)

钟  重

16.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1人)

郭  彬

17. 浙江旺盛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人)

俞健宁

18. 杭州鲁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人)

    陶晓燕(女)

请上述新会员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以申领中国地质学会会员证。

二、调整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1.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国京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因工作调动,陈立军不再担任学会理事、常务理事。

2. 因权项受限,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樊献鹏不再担任学会理事、常务理事。

3. 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副总工范效仁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副秘书长。因分工调整,赵国法不再担任学会理事、副秘书长。

4.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郑金龙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因工作调动,周伟不再担任学会理事。

5.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分局副局长赵卓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因工作调动,高伟根不再担任学会理事。

6.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金宏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因工作调动,郑剑不再担任学会理事。

 

 

                            浙江省地质学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