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批准吸收浙江省地质学会新会员和调整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浙江省地质学会 | 发布时间: 2018-10-23 | 32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各会属组织、各理事单位:

经本人申请、理事单位推荐和学会秘书处审核,学会第九届第十次常务理事会(通讯会议)批准:

一、张尹军等42人为浙江省地质学会会员(同时也是中国地质学会会员)

1.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1人)

张尹军

2.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1人)   

孙丽影

3.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1人)

庄晓明

4. 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2人)

朱人思(女)、孙凯祥

5. 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2人)

杨小兰(女)、陈  骏

6.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5人)

胡  博、刘小畔(女)、李昆仑、杨怀钰、詹陈伟

7.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3人)

朱海洋、董大坤、余  安

8.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20人)

骆嘉成、叶  帆、黄伟钧、仓  飞、王  磊、周闽敏(女)、喻文超、叶建亭、戴刚刚、孙启华、杨锦洁(女)、叶坚强、周  舟、刘  权、全斌斌、叶  畅、陈尚超、吴蓓蕾(女)、夏其宏、罗  浩

9. 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4人)

潘小青(女)、余朕朕、姚远方、李高山

10. 浙江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1人)

黄立勇

11. 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人)

吴明堂

12. 浙江煤炭地质局综合物探测量队(1人)

贺飞越

请上述新会员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网上已上传者免交)以申领中国地质学会会员证。

二、调整学会理事、常务理事

1. 浙江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副总工兼综合物探研究所所长黄立勇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矿勘分院副院长金希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

2.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副主任陈美君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常务理事。

3. 因兼任职务限项,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杭州湾新区分局罗森不再担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

 

 

 

浙江省地质学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