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学会关于征求2026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意见的通知
各会属组织、各理事单位:
经中国地质学会第 40 届理事会第六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讯)审批通过,决定自 2019 年起,向中国地质学会个人会员按标准统一收取个人会费。
现将 “中国地质学会关于向全国个人会员收取会费的通知”(地会字〔2019〕1号)随文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组织缴纳工作。
附件:中国地质学会关于向全国个人会员收取会费的通知
浙江省地质学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