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批准吸收浙江省地质学会新会员和调整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浙江省地质学会 | 发布时间: 2019-11-13 | 19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各会属组织、理事单位:

经本人申请、理事单位推荐和学会秘书处审核,学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讯)批准:

一、江涛等9人为浙江省地质学会会员(同时也是中国地质学会会员)

1.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1人)

江  涛

2. 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核工业269大队)(2人)

马玉龙、邢兵弟

3. 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1人)   

代小吕

4.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1人)   

李孟奇

5.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1人)   

卢衎尔

6. 浙江东方地质博物馆(1人)

费乐晖

7. 浙江煤炭地质局勘探一队(1人)

黄  鹏

8. 浙江元本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人)

时柏江

二、调整学会理事、常务理事

1.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副院长王孔忠增任浙江省地质学会常务理事。肖华任学会理事。因工作调动,陈美君不再担任学会理事、常务理事。

2. 浙江煤炭地质勘查院副院长李伟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因工作调动,常郑有不再担任学会理事。

 

浙江省地质学会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