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批准吸收浙江省地质学会新会员和调整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浙江省地质学会 | 发布时间: 2021-05-18 | 28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各会属组织、理事单位:

经本人申请、理事单位推荐和学会秘书处审核,学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批准:

一、周奎等30人为浙江省地质学会会员(同时也是中国地质学会会员)

1.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2人)

周  奎、刘天涯

2.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2人)

童家琨、朱  敏

3. 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3人)

叶文荣、张明阳、王远洋

4. 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16人)

章泽军、张水军、董贤哲、周庆胜、马勤威、陈  爽、雷  明、章  璇(女)、董  超、张  威、雷长征、杨娇娇(女)、徐鹏雷、李  昂、库汉鹏、珠  正

5.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1人)

罗  霞(女)

6.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1人)

潘  涛

7.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人)

沈  泉、潘国良、高  鹏

8.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人)

楼真君(女)

9. 浙江工业大学(1人)

李  伟

二、调整学会理事、常务理事

1. 因分工调整,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浙江煤炭地质局副局长陈必权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陈方敏不再担任学会理事。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企业二级专家张介辉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石油地质专业委员会主任。

3. 因兼职限制,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国京不再担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常务理事。

4. 浙江煤炭地质局勘探二队队长王利斌任浙江省地质学会理事、常务理事。

 

浙江省地质学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