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浙江省地质学会2016年地质储量专业(工作)委员会矿业权评估工作会议在杭召开。会议由地质储量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王继主持。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省地质学会理事长王功逸到会指导并讲话;厅储量处处长、地质储量专委会主任委员吕晓澜;省地质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倪瑛;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院长、地质储量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杨怀洲;各矿业权评估机构负责人及代表共2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厅储量处沈卫荣主任解读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评估管理新规定》。学会理事长王功逸对地质学会换届情况作了介绍;对推进地质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对储量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了希望。他指出,学会地质储量专业委员是我们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在学会换届后第一个开展活动的单位,在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中带了个好头,值得推广,相信新一届学会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地质储量专委会主任委员吕晓澜处长讲了四点意见:一是对储量专业(工作)委员会的筹备情况和工作想法;二是省厅储量处对地质测量机构管理、储量管理、勘查开采监督管理、评估职能监管情况;三是对矿业权评估重点工作提出了思路和要求;四是对矿业权评估机构建设提出了建议。并就如何加快形成行业自律、实施信用等级评价、监管、防止不正当竞争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
会议最后,评估机构各同行着重对涉及矿业权评估领域的职能与定位、信用意识、信用监管、提高矿业权人诚信体系、行业自律、完善机制等内容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并达成了初步意向。本次会议由地质储量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矿业权评估)单位承办。会议完成了主要议题,取得了圆满成功。
浙江省地质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