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地质学会地质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单位申报、学会秘书处初审、专家现场考察、会议评审(评估),拟命名武义县萤石博物馆、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地质展览馆为浙江省地质学会地质科普教育基地;拟继续命名浙江东方博物馆、浙江地质科创园地质博物馆、温州地质科普馆为浙江省地质学会地质科普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至1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反映异议时,请提供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异议提出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利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人:李风、申屠炉峰
电话/传真:0571-87056395 E-mail:zjsdzxh@qq.com
浙江省地质学会秘书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