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省地质学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 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浙江省地质学会 | 发布时间: 2024-02-23 | 3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理事单位、单位会员、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地质学会团体标准修制订和管理工作,增加地质勘查行业相关标准的有效供给,建设我省地质领域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根据《浙江省地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地会〔2023〕11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启动浙江省地质学会2024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范围

(一) 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空白,或严于现行相关标准的专业标准;

(三)立足我省地质行业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促进地质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地质产品质量和满足市场需求,推进全省地质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重点支持推进“攻深、增储、扩能及提质”找矿突破、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地质文化传播和地质文化村(镇)建设、海岸带地质调查和海洋资源调查评价、生态地质调查监测、地质数字化场景建设等地质工作申报团体标准。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计划项目发起单位或个人应是浙江省地质学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二)承担和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单位应具备开展研制标准所需的组织保障、人员配备、资金保障、技术支持、项目管理能力,以及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鼓励地勘行业单位、科研机构以及高等院校联合共同参与。

(三)从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人员应当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四)标准编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发起单位(或个人)自筹的经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经费、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给予的补助费用以及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经费等。计划募集的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

三、申报程序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常年公开征集,学会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可随时提出立项申请。

(二)拟纳入2024年第一批计划项目需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浙江省地质学会2024年度团体标准编制计划表》(附件1)、《浙江省地质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实证性材料(对于涉及专利的,还应提供专利使用的相关说明)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三)学会标准管理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标准立项论证。对通过立项论证的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以及学会官网(www.zjsdzxh.org.cn)上发布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

(四)标准一经正式立项,申请单位或个人需严格按《办法》要求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晓东  13605811909

王昊清  13905711266

 话:0571-87056374  E-mail: zjsdzxh@qq.com

 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45号(310007)

 

附件:1.浙江省地质学会2024年度团体标准编制计划表

2.浙江省地质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浙江省地质学会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