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单位会员、分支机构:
2022—2023年,浙江省地质学会在各理事单位、单位会员、分支机构以及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提高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根据《浙江省地质学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单项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奖励办法》(浙地会〔2023〕1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学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省地质学会各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且入会满1年。
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省地质学会会员,从事学会工作2年及以上。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认真学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成效显著。
2. 积极承担(办)学会的各项活动。
3. 积极支持学会各项工作,为学会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咨询、教育培训、成果转化等提供工作支撑和技术支撑,成绩突出。
4. 积极开展科技人才、成果培育和推荐,出版相关标准和专著,按时报送相关工作与活动信息等,相关工作得到奖励或表扬。
5.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违法、违纪经营等不良记录。
6. 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发展会员,按时缴纳会费。
(二)先进工作者
1. 热爱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2.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学会、理事单位、单位会员和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开拓创新,为学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
3. 具有较强的地质科技服务能力或专业服务能力,为学会工作实施提供支撑。
4. 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积极了解、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竭诚为广大会员服务,受到会员好评。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在册单位会员总数的10%,先进工作者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学会各单位会员(理事单位)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学会秘书处汇总初评,初评结果在学会网站(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报学会常务理事会议审议批准。
(三)评选出的2022-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由学会向社会公布,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严格按照要求,分别填写《浙江省地质学会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浙江省地质学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件一份(内容需与纸质件完全一致),于2024年3月10日前报送学会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屠炉峰 0571-87056395
高天 0571-87056391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45号(310007)
E-mail: zjsdzxh@qq.com
附件:
1. 浙江省地质学会先进集体推荐表
2. 浙江省地质学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浙江省地质学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