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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质学会推荐3家单位获评中国地质第三批地质工作诚信单位
来源: | 作者:浙江省地质学会 | 发布时间: 2024-10-16 | 92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中国地质学会公布了第三批地质工作诚信单位评定结果,本次全国共有81家会员单位入选,其中由浙江省地质学会推荐的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3家单位会员榜上有名。

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

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深耕地质行业69年,拥有甲级资质8项,乙级资质1项。主要承担矿产资源调查、勘查开发技术支撑和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和“驻县进乡”行动等任务。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模范地勘单位”“ 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项成果获得全国能化地质系统优秀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一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浙江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等荣誉。60多年来,共勘查各类矿床(点)1000余处,累计探明大型矿床16个、中型矿床23个和小型矿床102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为地方经济发展所需的能源资源提供了重要保障。

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

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从事地质行业相关工作66年,拥有地质勘查类5项甲级资质,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3项甲级资质,测绘1项甲级资质。业务范围主要为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技术服务等等相关领域。大队共完成国家、省地质勘查项目700余个,评价了9处大型和特大型矿床,39处中型矿床,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和找矿奖25项,为国家提交铀矿勘探基地3个,铀矿床19个,并获得10多项省部级地质科研成果奖。近年来,大队在坚持战略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同时,还积极配合各地方政府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农业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地质遗迹调查、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等工作,为“ 富强浙江”“文化浙江” “平安浙江”“美丽浙江”等建设提供地质服务和技术保障。近年来,大队先后荣获国家级、省部级“中国百强地质队”“全国地质资质管理先进集体”“工人先锋号”等荣誉。其中国家级集体荣誉2项,省部级集体、个人荣誉11项。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成立于1958年,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心业务范围: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技术服务。建有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浙南研究基地、浙江省科普教育基地及丽水市地质展览馆等科创平台。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多项荣誉,2017年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先后建立了“中国地质学会地学科普研学基地”“浙江省科普教育基地”“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浙江省地质学会地质科普教育基地”,荣获“浙江省地质学会2022-2023年度先进集体”;2021年参加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总工会组织的职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一等奖。曾拥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两项甲级资质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两项乙级资质。近三年来主要承担了地市级矿产资源规划项目1个、县(区)市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风险普查项目4个以及省级地质专项资金项目3个。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队员“驻县进乡”工作,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平时服务和战时应急支撑工作。两年来多次收到感谢信,获得地方政府及社会群众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评价。

诚信评定工作是推进地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与行业自律建设的重要途径。中国地质学会开展会员单位诚信评定工作,对于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诚信单位在我省地勘行业“事企分离”改革中的竞争优势,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中国地质学会启动地质工作诚信单位评定工作以来,我会先后有8家单位会员获此殊荣。下一步,学会也将加强宣传,继续做好我省地质工作诚信单位推荐工作,助力全省地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